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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山西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办法》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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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忻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6]10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山西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办法》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供用电秩序和电网安全,保障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山西省政府第178号令《山西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忻州市反窃电领导组
  组 长:白培中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姜银福 市经委主任
        郭齐鸣 市公安局局长
        褚艳芳 忻州供电分公司经理
  成 员:秦晓峰 市工商局局长
        李培德 市质监局局长
        王明生 市物价局局长
        张振华 市经委副主任
        赵耐平 忻州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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