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新闻报道的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新闻报道的意见
州直各新闻单位:
为准确、及时、充分地宣传州委、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提高政府运作和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在全社会营造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州政务新闻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