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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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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458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渝价〔2006〕4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为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纠正乱收费,维护国家、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5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本市凡实施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等收费单位(含所有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单位)都必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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