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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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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6〕130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   

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

  1.分解落实《无锡市节约能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落实保障措施,明确重点扶持方向,引导和推动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市经贸委)

  2.规划和明确节能改造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压余热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节能、政府节能等作为节能重点领域。(市经贸委、建设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

  以冶金、电力、石化、建材、纺织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运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和高耗能产品的生产。(市经贸委)

  (三)加强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

  1.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鼓励使用柴油车、大吨位车和专业车,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市经贸委、公安局、交通局)

  2.改善道路质量,及时进行市域内公路路面整修。(市交通局、建设局)

  3.支持大运量、快速度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研究提出城市公交改革方案。发展大宗散货水路专业化运输和水陆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充分利用港口航道优势,积极发展水运交通。(市交通局、经贸委、规划局、建设局)

  4.加快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市农机局)

  (四)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1.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全市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市建设局、经贸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

  2.贯彻《能源效率管理办法》,加强空调、冰箱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管理,扩大节能产品认证,严格实施家用电器等国家用能产品能效市场准入标准。(市经贸委、质监局)

  (五)推动建筑节能

  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鼓励采用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屋顶绿化等节能措施。(市经贸委、建设局)

  2.城市(含县城)新建居住建筑和全市所有公共建筑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节能50%的要求。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城市民用建筑,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镇村集中居住区的住宅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市区积极开展建筑节能65%的试点工作。(市建设局、经贸委、房管局、质监局)

  3.争取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市建设局、经贸委、环保局、国土局、房管局、规划局、质监局、供电公司)

  (六)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1.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做大光伏产业、燃料电池、生物柴油、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垃圾发电、生物质能沼气化工程六大门类的产业规模。(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建设局、环保局)

  2.积极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建设秸秆气化站、规模化禽畜养殖场沼气工程、城乡生活污水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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