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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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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咸政办发[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市无线电事业实现了超常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此同时,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无线电频率管理和无线电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擅自占用频率资源,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无线电通信秩序,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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