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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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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6〕138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6〕138号


  《深圳市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8月14日
 
 
深圳市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蒸汽锅炉是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为了消除我市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安全隐患,杜绝特种设备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专项整治,初步查清我市服装制造业使用的蒸汽锅炉数量和安全状况,基本消除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安全隐患,规范服装制造业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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