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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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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经运行〔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自治县)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7月以来,我市遭受了三十年一遇伏旱灾害,局部地区达到五十年一遇,针对我市严重旱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9日发布了全市特大干旱(级)预警,汪洋书记、王鸿举市长及市委、市政府对抗旱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我市工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也积极投入到抗旱救灾第一线,为全市的搞旱救灾工作做出了贡献。由于这次旱情十分严重,持续时间长,因此,为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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