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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6年第四期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药监械〔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6年第四期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广告社会监督网近期共对本市16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一、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57次,涉及15种医疗器械产品。
  二、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违规行为包括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81%,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19%。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三、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大众,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
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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