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松花湖渔业养殖捕捞清理整治的通告 为治理松花湖水质污染,合理开发利用松花湖渔业资源,依据《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吉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松花湖渔业养殖捕捞进行清理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对象 (一)利用松花湖湖湾、湖汊进行拦网养殖的业户。 (二)利用湖区大水面生产和捕捞公鱼、银鱼小型冷水鱼类的业户。 (三)常年在湖区大水面办证捕捞的业户。 二、清理整治时间 集中清理整治时间为自2006年8月15日起至2006年10月31日止。 三、清理整治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