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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省涉及城市客运出租车收费项目取消保留降低收费标准减免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鄂地税函〔2006〕137号
【发布日期】 2006-08-15
【实施日期】 2006-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省涉及城市客运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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