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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业务网联网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蚌政办〔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5
【实施日期】 2006-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业务网联网工作的通知
蚌政办〔2006〕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目前,市政府机关办公业务(内部)局域网已经建成,综合办公软件系统开始试运行,市区城域光纤网建设初具规模,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业务(内部)网建设条件基本具备。为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网建设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06)7号),经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8月开始,开展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业务(内部)网联网工作,逐步实现网上信息报送、公文传输、信息资源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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