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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农村新“5+1”实事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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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101号
【发布日期】 2006-08-15
【实施日期】 2006-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兴市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农村新“5+1”实事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泰政发〔2006〕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6年农村新“5+1”实事工作考核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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