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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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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5
【实施日期】 2006-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将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创森活动)。根据《成都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目标任务》的精神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分解下达成都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成房办[2006]105号)的要求,为促进创森活动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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