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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南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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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南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广南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南县开展安全生产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06)81号)文件内容与此行动方案不符的,按照此行动方案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广南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我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先后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8起,我州发生了“6·05”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8月3日又发生了一次死亡7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我县2月4日南屏镇发生一起8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惨痛。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一批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县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目标
  对全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清理整顿目标
  在国道、省道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
  (三)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目标
  对全县已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率达100%,对排查出的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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