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示精神,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全面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统一认识,营造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氛围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节约型机关,通过机关带头做好节约工作,不仅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抑制资源消费增长有着直接的重要作用,而且会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资源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建设节约型机关同时也是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节能降耗,在委机关形成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要利用机关理论学习时间进行学习教育动员,联系本部门实际,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做资源节约的表率。大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人人讲节约、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各项活动中去。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扎实开展节支增效活动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明确目标,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