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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甘南州分册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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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州政办发〔2006〕141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甘南州分册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直有关部门,省驻甘南有关单位:

  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定的《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甘南州分册修订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 O六年八月十六日

 

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甘南州分册修订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修订《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修订编委会下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概况》修订委员会。

  主 任:沙拜次力 甘南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主任:刘志民 中共甘南州委副书记

  马建华 甘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杨加措 州政协副主席、州委统战部部长

  虎英海 州民宗局局长

  委 员:州国土资源局、州旅游局、州发改委、州政府法制局、州民政局、州民族宗教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人大民族委、州农林局、州水电局、州志办、州经济委、州交通局、州邮政局、州电信局、州财政局、州人行、州人险、财险甘南分公司、州贸易经济合作局、州招商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局、州广电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局、州劳保局、州建设局、州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州民族宗教局。

  办公室主  任:敏俊杰 州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安国华 州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李小平 州民族宗教局宗教科科长

  二、修订原则

  在“在基本保持原州志原貌,统一体例、版本,增加新内容”的总原则下,以补为主,重点补充改革开放以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要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增补资料截止2004年12月)。

  自治州《概况》字数控制在30万字,撰写一千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和目录。可配地图、区位图和16张照片。

  三、编辑体例和承办单位

  第一章 地理环境

  第一节 自然资源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

  第二节 物产资源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

  第三节 人口、民族 (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由州民族宗教局负责修订)

  第四节 行政区划 (州民政局负责修订)

  第五节 名胜古迹 (州旅游局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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