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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6〕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作用,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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