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江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意见的通知 (麻府发〔200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麻江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意见》已经2006年8月12日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报县委九届78次常委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麻江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意见 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我县人才资源的主要来源,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力量。为切实搞好我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工作,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促进我县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毕业生就业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同时也是难点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2006年,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大幅度增长的一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县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