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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江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麻府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江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意见的通知
(麻府发〔200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 《麻江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意见》已经2006年8月12日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报县委九届78次常委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麻江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意见
 
  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我县人才资源的主要来源,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力量。为切实搞好我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工作,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促进我县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毕业生就业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同时也是难点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2006年,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大幅度增长的一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县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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