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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山步行街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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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山步行街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中山步行街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步行街管理工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佳木斯市中山步行街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中山步行街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文明发展和经济繁荣,市政府决定对中山步行街进行封闭管理。为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措施,协调行动,确保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证市民良好休闲环境和临街商家业户利益为出发点,通过中山步行街封闭管理,建一流街容街貌,一流城市管理,一流品牌环境,以环境创新凝聚人气,以人气旺盛促进商业繁荣,以商业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将中山步行街打造成为我市的商业文化街区精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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