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农村卫生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农民健康水平和平均期望寿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全面审视我市农村卫生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困难。农村卫生发展相对滞后,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较为突出,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也制约着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十一五”期末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8O%的目标和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意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围绕“使全市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全省先进水平”的总体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四大工程”,努力增强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为创建“五市”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卫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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