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水电)局,畜牧中心、蔬菜办、果业局,局直属单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推动我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农政发(2006)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重庆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我市农业系统“四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对做好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我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农政发(2006)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