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公路水运专业三级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及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 根据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制定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年检办法》规定,我厅拟在全省范围内对2004年底以前取得公路水运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建设厅发证)的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和资质年检工作(2005年及以后取得的由我厅备案发证的三级项目经理不在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和年检范围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交通干校负责实施本次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项目经理,报名时要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拟定于2006年9月-11月,具体安排由省交通干校另行通知。 二、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后,企业负责填报项目经理资质年检表和年检汇总表(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对参加年检的三级项目经理的继续教育情况、市场行为及奖惩情况、质量安全情况企业要如实填写,同时提出企业自检意见,汇总后报送企业所在地市交通局(委)。 各市交通局(委)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经理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后,在材料复印件上盖核对章,并在资质年检表及年检汇总表上签署年检意见。 各市交通局(委)将项目经理年检资料汇总后报送省厅建管处,省厅建管处根据各市交通局(委)意见提出最终审核意见,签署年检结论。 三、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年检时间:2006年12月1日-2007年1月31日。 请通知辖区内有关施工企业安排好公路水运专业三级项目经理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时参加资质年检。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公路水运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年检表 2.公路水运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年检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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