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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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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对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和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的要求,结合成都实际,现就大力推进我市农村沼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科学规划、政府扶持、因地制宜、整村推进”的原则,把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解决农村清洁能源与治理农村生产生活污染、增加农民收入与推广节本增效技术结合起来,加大推进力度,力争我市沼气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大中型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沼气工程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6万口,到2010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总数达到44万口,占适宜建池农户的63.1%。修建大中型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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