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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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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6〕13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6〕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单位:
  《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经研究决定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工作全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政策引导、培育扶持、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实现龙泉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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