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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医保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医保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通知》(沪府(2006)81号)精神,现将《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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