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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与改进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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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6〕96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与改进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06〕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6)177号),现将行政机关公文运作环节中需要加强与改进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发文
  (一)减少发文数量。市直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向县(市、区)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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