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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06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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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386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06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38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翔安区200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06)81号)和《关于翔安区200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核减翔安新城区社区医院用地规模的请示》(厦国土房(2006)1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翔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42.0118公顷(其中耕地26.44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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