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皇城广场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咸丰县皇城广场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咸丰县皇城广场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为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发建设皇城广场。为确保该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人民政府第49号令)有关规定,本着历史性、区域性、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