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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皇城广场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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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咸政办发〔2006〕68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咸丰县皇城广场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咸丰县皇城广场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咸丰县皇城广场开发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  为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发建设皇城广场。为确保该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人民政府第49号令)有关规定,本着历史性、区域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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