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处理我市单元式楼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6〕12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处理我市单元式楼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处理我市单元式楼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