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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0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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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382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0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集美区2006年度第三批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06)17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改报集美区两个建设用地批次类型的函》(厦府函(2006)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集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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