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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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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通报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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