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06—2010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各金融机构: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锡林郭勒盟2006—2010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五年发展规划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完善和优化与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各要素之间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过程。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盟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对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椐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盟金融环境实际,特制定2006——2010年锡林郭勒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五年发展规划。 一、金融生态环境现状 近年来,全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金融业得到了较快发展,金融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增强,金融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金融生态环境整体状况还没有达到自我调节、自我优化的良性发展状态,特别是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金融业发展环境优化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一是国家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差,不良贷款存量大、占比高;二是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改善困难,呆滞贷款上升幅度较大;三是保险业发展缓慢,保险品种单一,缺乏多元化,保险深度、密度较小;四是证券业规模小,经营单一;五是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滞后,金融与企业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 (二)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互动的发展内力不强。我盟经济基础薄弱,金融总量难以做大做强,信贷投入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对资金的合理需求。 (三)信用法律环境支持金融生态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较差,信用体系和执法体系不够完善,企业或个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时有发生,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债权保全难度较大。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促进和支持全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加快金融业经营机制转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改善区域金融机构的宏观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切实加强信用环境、行政环境和法制环境建设,确保金融实力不断增强,金融服务不断优化,金融投入不断增长,金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努力开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目标 通过科学推进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