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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东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大面积停电”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电网、或重要镇(街)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范围停电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东莞市应对和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
  (3)本预案用于规范东莞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东莞供电局及各镇区供电公司按电网结构和调度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灾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见附件7)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重要用户(见附件8)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东莞市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东莞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经贸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经贸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贸局、东莞供电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局、安监局、物价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电信局、东莞军分区、武警东莞市支队、广东移动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及各发电企业负责人。
  市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协调省及各相关市、市内各相关镇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大面积停电紧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大面积停电紧急状态。
  2.1.2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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