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甄别及跟踪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6〕95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甄别及跟踪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政办〔2006〕95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甄别及跟踪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申报、汇总、审核、确认和跟踪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落实,搞好后续服务,促进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