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种传销违法经营活动,规范直销经营行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豫政明电(200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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