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泽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彭泽县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彭泽县粮食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2.2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3、 预警监测 3.1 市场监测 3.2 应急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1.1 县粮食应急指挥应急内容、工作程序 4.2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 4.3 应急处理 4.3.1 省市级粮食应急状态 4.3.2 我县应急报告 4.3.3 配套措施 5、 应急保障 5.1 建立适量规模的县级粮食储备 5.2 粮食经营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 5.3 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网络 5.4 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系统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状态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和乡(场、区)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难与共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为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县应急委员会成立彭泽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彭泽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