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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泽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彭府办字[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泽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  《彭泽县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彭泽县粮食应急预案
 
 
目  录

  1、  总则
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  1.2  适用范围
  1.3  工作原则
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  2.1 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  2.2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  3、  预警监测
  3.1 市场监测
  3.2   应急报告
  4、  应急响应
  4.1 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  4.1.1  县粮食应急指挥应急内容、工作程序
  4.2 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
  4.3    应急处理
  4.3.1  省市级粮食应急状态
  4.3.2  我县应急报告
  4.3.3  配套措施
  5、  应急保障
  5.1  建立适量规模的县级粮食储备
  5.2  粮食经营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
  5.3  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网络
  5.4  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系统
 
 
  1、总则
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  1.2  适用范围
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  1.3  工作原则
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状态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和乡(场、区)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各负其责。
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难与共于未然。
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  2.1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  为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县应急委员会成立彭泽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彭泽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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