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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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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6〕198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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