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哈尔滨市综合整治占道市场摊区环境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哈尔滨市综合整治占道市场摊区环境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6〕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管局《哈尔滨市综合整治占道市场摊区环境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哈尔滨市综合整治占道市场摊区环境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五日)

 

  为加强城市占道市场摊区管理,优化市容环境,规范道路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疏堵结合,保持稳定,逐步减少对城市道路占用的原则,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综合整治,不断规范占道市场摊区环境秩序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