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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乡(镇)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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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府办字〔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乡(镇)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德安县乡(镇)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

德安县乡(镇)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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