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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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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06〕60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6〕6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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