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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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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06〕69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66号),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
  我省是化工大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安全生产管理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仍然较为薄弱,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实施安全标准化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对此,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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