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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开展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开展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血液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及《血站管理办法》,巩固2004-2005年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血安全和身体健康,严厉打击血液献、采、供、用各环节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6)123号)的要求,结合本市今年开展血液监督执法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开展血液安全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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