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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公布2006年上半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信息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公布2006年上半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信息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我局《关于试行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沪医保(2006)95号)的规定,现公布2006年上半年度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部分住院单病种次均费用前3-5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保费用管理,切实减少医疗费用浪费。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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