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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委直管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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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经发〔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8-18
【实施日期】 2006-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委直管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直管学校:为了规范管理直管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我们制定了《重庆市经委直管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经委领导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


重庆市经委直管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促进我委直管职业学校快速、稳定的发展,保证各校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项目审核和监管体系,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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