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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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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教基字[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8-20
【实施日期】 2006-08-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教党[2006]4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重点要抓好校园环境的整治,特别是要迅速采取措施改变农村学校环境卫生较差的状况,使每一所农村学校的校园达到干净、整洁的要求。

江西省教育厅
二00六年八月二十日
 
 
江西省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校园文化是学校校风校貌的集中体现,是一种具有较强引导功能的教育资源。良好的校园文化,将以鲜明正确的导向引导、鼓舞学生,以内在的力量凝聚、激励学生,以独特的氛围影响、熏陶学生。良好的校园文化,也有利于抵御各种消极、颓废文化对学生的侵袭,有利于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积极作用,使学生潜移默化地了解社会,认识人生,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勤劳勇敢善良的美德,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学校教育不单纯是知识的简单传授,更重要的是施加学生以文化气质、行为习惯和道德风貌,使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必将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校园文化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它潜移默化地熏陶、感染着学校的每一位师生,对塑造思想、陶冶心灵、发展个性、促进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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