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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暨国际数码文化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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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101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暨国际数码文化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  《2006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暨国际数码文化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筹备工作。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2006年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暨国际数码文化博览会工作方案


  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南京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外经贸厅共同承办的“2006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暨国际数码文化博览会”,定于2006年9月19日-21日在南京举行。工作方案如下:
  一、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良性互动发展主题,强化招商选资,通过举办特色鲜明、层次较高的专业展示、洽谈活动,加强与海内外的经贸合作与交流,宣传江苏和南京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前景,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  二、活动时间、地点
  主要活动定于9月19日-21日举行,主会场设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各市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  三、主要内容
  (一)开幕式及招待晚宴。开幕式于9月19日9:00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二楼A厅举行。招待晚宴于9月19日18:00在金陵饭店二楼钟山厅举行。
  (二)海峡两岸(南京)信息产业合作与发展论坛。由南京市政府和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联合举办。邀请台湾百大企业、上市上柜公司和信息产业百强企业参会。发挥我省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加强海峡两岸信息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信息产业发展。(9月18日9:00,国际会议中心)
  (三)现代服务业投资项目对接洽谈会。通过江苏投融资俱乐部等平台及境外渠道,重点邀请境内外金融机构、投资公司、行业组织、专业中介组织等投资服务机构参会参展,并开展项目对接洽谈,交流投资项目信息,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9月19日10:00,国际展览中心)
  (四)韩资企业投资产业对接洽谈会。以投资促进和产业对接为主题,邀请韩国知名企业参会,通过产业对接、项目洽谈,加强合作,促进投资。(9月19日10:00,玄武饭店)
  (五)日本企业投资专场活动。以产业链招商为主导方向,邀请日本专业客商开展投资项目对接活动,力争产生较大的招商引资实际效果。(9月20日14:30,古南都饭店)
  (六)南京市长——国际企业家论坛。由南京市政府与美国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联合举办。邀请美国知名企业家开展对话、举行论坛等,同时举办投资推介、项目洽谈等活动。(9月19日14:00,国际会议中心)
  (七)海内外华商“寻根之旅”南京行活动。以“华商会南京,聚首谋发展”为主题,本着弘扬民族精神、联络华商感情、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振兴中华的宗旨和“爱国、务实”的原则,利用海外联谊会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台港澳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力争在联谊交友、经贸合作上取得实效。(9月19日10:00,国际展览中心)
  (八)中国(南京)国际数码文化博览会。作为金秋经贸洽谈会的核心展览,中国(南京)国际数码文化博览会将以数码互动娱乐产品展示、数字传媒技术与产品交易、数码文化衍生产品展示和互动交流活动等四大内容,邀请境内外专业展商、专业客户参与,集中展示江苏数码文化产业的发展实力及优势,推动江苏数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原创能力。(9月19日-21日,国际展览中心二楼)
  (九)2006南京(第三届)金秋博览会。作为金秋经贸洽谈会配套展览,采用市场化手段招展运作,围绕工程、建材、工业装备、商业信息、广告、健康服务等内容,搭建专业性展示和经贸洽谈平台。(9月19日-21日,国际展览中心一楼)
  (十)其他12个省辖市分会场结合各自特点举办产业推介、项目签约、经贸洽谈等专场活动。
  四、工作分工
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  承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省外经贸厅
  协办单位:12个省辖市人民政府
  工作分工:
  南京市政府主要负责南京市系列活动的安排、客商邀请、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具体协调;做好各项展览、展示和洽谈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开幕式、招待晚宴的准备和活动期间市容、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工作。
  省外经贸厅主要负责全省各市专场活动的统筹协调;配合南京市共同做好中心展区的设计、布展工作。
  各省辖市政府负责提供本市资料、实物,配合做好中心展区的布展工作;组织本市企业参展、参会;认真组织好本市分会场的投资与经贸洽谈等专场活动。
  省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境内外客商邀请、接待工作。
  请各承办、协办单位确定联络员1人,于8月30日前将名单、联系方式报省外经贸厅。联系人:崔健,电话:025-57710101。
 

  附件:

2006年全省金秋经贸洽谈系列活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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