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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加强时节性餐饮、休闲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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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卫发〔2006〕165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加强时节性餐饮、休闲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吉卫发〔2006〕165号
 
 
各市、州卫生局:
  时值各种游玩、群体性聚餐消费旺季,“农家乐”、度假山庄及其它形式的时节性餐饮、休闲场所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一些卫生安全隐患。为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餐饮、休闲等卫生质量,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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