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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覆盖面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构建城镇职工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我市自1992年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市已有40.85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48.6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近80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10多年来,在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房保障模式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还没有达到《条例》规定要求,特别是许多非公有制企业还没有建立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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