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川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发〔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川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府办发〔2006〕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指峰林场、云岭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遂川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遂川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就医困难问题,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就医需求,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坚持政府救助、社会扶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体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基本原则。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渠道筹措资金,对患大病的城乡贫困居民家庭的医疗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以缓解其因病致贫而造成家庭生活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