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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开工建设项目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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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发〔2006〕118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开工建设项目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通知
聊政发〔2006〕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市政府组织市发展改革、土管、环保、统计、安监、银监等部门成立了新开工项目检查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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